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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重庆钢铁(集团)违规获中央补助870万元

2015-04-09
日前,国家审计署公布的“三款科目”资金审计情况显示,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在其节能减排环保搬迁项目未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情况下,违规获得中央财政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补助资金870万元。

  国家审计署介绍,2011年和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本级和转移支付给18个省“三款科目”(能源节约利用(21110款)、可再生能源(21112款)和资源综合利用(21113款)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资金818.83亿元,涉及8328个项目。“三款科目”资金的主要政策目标是推动工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废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本次审计发现,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其中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三款科目”资金5.56亿元。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三款科目”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以“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获得“三款科目”资金8.35亿元。

  审计指出后,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